当前讯息:楼上漏水楼下闹心 法官上门巧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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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好意思,这次给你家添麻烦了,以后有需要我帮忙的尽管上楼来找我。”“我也要向你道歉,之前我态度确实不好!”一番对话后,在瑞安法院周新弟法官的见证下,这起邻居之间的烦心事成功被化解在家门口。

董先生和郑先生是上下楼的邻居,董先生长期在外经商,今年5月返回瑞安家中时,发现家中污水四溢,厨房的柜门、护墙板、客厅的家具经过污水浸泡已经变形发臭且存在不同程度的受损。次日,经物业公司检查确认,董先生家中的污水来自楼上住户下水管上的一个漏洞。

因此,董先生找到楼上的郑先生向其索赔20余万元,郑先生却认为房屋受损不一定是自己所导致的,而且即便要赔偿,也根本不需要20万元,两三万元的费用足以完成修理。双方当事人在房屋受损原因及损坏赔偿金额等多方面争执不下,董先生遂诉至瑞安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查明损坏原因,经办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寻找专业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勘查,查明漏水原因系被告郑先生今年3月雇用相关工作人员入户作业引起。虽然损坏原因查清了,但由于在自行沟通时闹得颇不愉快,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愿调解,一定要通过判决解决。

法官考虑到此案关乎邻里关系和谐,且如果要确定董先生的准确受损数额,需要先后启动受损范围、修复方案、修复费用三项鉴定,鉴定费用达6万至7万元,将进一步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虽然此前双方调解意愿较弱,但经办法官还是找到双方当事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给他们细算“经济账”和“感情账”。在法官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成见,表示愿意调解。双方对于赔偿数额的差距从17万元逐步缩小至5万元,再到3万元,此后便陷入了寸步不让的僵局。眼看着促成纠纷化解只差“临门一脚”,经办法官心想一定要再努力一下促成和解。

9月18日,经办法官主动上门找到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法官再次组织双方逐条逐项列明修理清单,通过逐项比对,商讨每一项赔偿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双方最终就8万元的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调解完毕五天内,郑先生付清了全部修理费用。

原标题:赔偿数额差距从17万元逐步缩小至5万元,再到3万元……

楼上漏水楼下闹心法官上门巧解纠纷

通讯员芮萱

关键词: 双方当事人 赔偿金额 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