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荡山楠溪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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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雁荡山楠溪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乐清法院、永嘉法院、乐清检察院、永嘉检察院,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永嘉分局,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楠溪江旅发中心等八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构建雁荡山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雁荡山大龙湫。缪云飞摄
《意见》旨在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作,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水平,促进区域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建立融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工作体系。
据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办案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共治协同合作机制、建立类案统一裁判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两地环境分局将推动相邻环境功能区建立统一环保标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推动解决办案统一标准,齐抓共管;两地法检将收集涉及区域内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案件,定期通报裁判文书,逐步规范区域内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法律适用标准、裁判文书样式,创新具有公益特色的审理方式和裁判模式,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
楠溪风光。叶新仁摄
此外,八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沟通交流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办案经验等事项。建立人员培养交流合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宣传、协同普法机制,并探索建立综合环境资源治理团队,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治理协作办公室,试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为了更好地研判案件,办案中将聘请农业、林业、环保、水利、高校等单位专业人员担任环境资源问题咨询专家,对环境资源损害程度鉴定评估、生态修复方案制定、生态修复执行记录及验收等给出专业意见。案件执行设立回访制度,通过周期性的个案跟踪监督,查找回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促跟进意见,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原标题:雁荡山楠溪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启动
作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