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观察:“太润发”傍“大润发” 法院判赔偿损失6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人皆主播的当下,不少商家“追风”入局,在巨大经济利益面前,“搭便车”“傍名牌”等违法乱象日渐暴露。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大润发”诉直播网店“太润发”商标侵权案,判决直播网店“太润发”经营者赔偿“大润发”相应经济损失6万元。
大润发是由台湾润泰集团投资创办的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在全国拥有几百家连锁门店,品牌知名度较高,现“大润发”商标权利人为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成公司)。
2022年1月,康成公司在某网络直播平台发现了一家名为“大润发广州店倒闭清仓”,头像字样为“太润发搬迁清仓”的店铺。康成公司认为该店铺账号头像、名称等处突出使用“大润发”标识,侵犯其“大润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误导消费者且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将该店铺经营者潘某起诉至鹿城区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
康成公司提供截图显示,“大润发广州店倒闭清仓”拥有粉丝2.8万人,带货口碑为4.6分,30天内已销售4.5万件,橱窗中有813件商品,包括洗衣液、保温杯、纸巾等日用品,网店绑定的营业执照为温州某电子商务商行。
经查,涉案温州某电子商务商行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潘某,于2021年9月16日成立,于2022年8月8日办理注销登记。
法院认为,潘某作为涉案字号登记的经营者,应对该字号行为承担责任。潘某在平台开设网店的名称中使用“大润发”文字,头像使用“图案+太润发+倒闭清仓”的组合标识,均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使用行为,其从事的零售服务与康成公司的“大润发”商标属于同类服务。潘某使用“大润发”与“大润发”商标相同,“太润发”与“大润发”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法院综合考虑店铺30天内销售、“大润发”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太润发”系臆造词,潘某将其店铺起名为“大润发广州店倒闭清仓”,侵权故意十分明显等,判令潘某赔偿康成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开支)6万元。判决后,潘某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目前潘某已履行部分赔偿款项。
本案中,被告潘某将其直播店铺取名为“大润发广州店倒闭清仓”、店铺头像使用“太润发”文字,均起到指示服务来源的作用,且会使消费者混淆服务的提供方,已经侵害了康成公司的商标权利,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通过恶意抄袭、模仿等攀附知名商标的方式销售产品牟利,不仅损害注册商标企业品牌信誉,也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更破坏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无论线上线下,广大经营者都要增强法律意识、尊重知识产权,依法诚信经营,切勿心存侥幸。
原标题:“太润发”傍“大润发”法院判赔偿损失6万元
鹿萱一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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