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鸡尾酒”背后藏着一出“美人计” 瑞安法院审结一起共谋“酒托”诈骗案件

美女主动加好友,还希望线下见面喝酒聊天,只是这冰红茶味的“鸡尾酒”,竟要价千余元?你碰到的可能不是“酒类刺客”,而是“酒托”诈骗!

近日,瑞安法院审结一起共谋实施的“酒托”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8月,“键盘手”陈某伪装成女性,在多个婚恋交友软件上寻找附近的单身男性。正在网络冲浪的周某就上了钩:“美女主动来加好友,还越聊越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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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该“女网友”便提出想线下见面喝一杯,增进感情,周某欣然同意。陈某遂将掌握的周某相关信息发布在团伙的聊天群中,由团队中的女性孔某出面,和周某见面并将其带到邓某的酒馆里。

“客人”来了,酒馆就开始“营业”了。

周某二人坐下后,孔某假意询问服务员有没有推荐的酒类、套餐。在双方的配合引诱下,周某下单了鸡尾酒、鱿鱼丝、瓜子,陈某等人则在酒馆门口望风。

结账时,周某惊讶地发现这简简单单的鸡尾酒、小吃竟然要1348元,服务员还从手机相册照片里找出一张收款码让周某扫码,收款人也不是该酒馆。碍于脸面,周某还是选择忍痛支付。

这一单骗成功后,陈某就想办法把周某甩掉,再通过社交软件寻找下一个目标。

然而在团伙作案过程中,曾在酒吧工作过的另一被害人汪某发现了异常——孔某在与其见面时眼眶微红,好像已经喝过了酒,聊天时也心不在焉,最重要的是结账价格高出正常价格几倍,汪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警方调查,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浮出水面。团伙中首要分子邓某(另案处理)负责租赁诈骗专用场地、招募人员组建群聊;“键盘手”陈某用虚假美女信息在社交网站上“吸粉”,然后集中打包输送;“酒托女”孔某与受害男子在酒馆见面,进行高额消费;团伙中的其他人(均另案处理)充当服务员与邓某配合,完成线下“宰客”。

庭审中,被告人孔某道出了“天价”鸡尾酒的真相:“菜单价格是我们随便定的,鸡尾酒也是我们自己调的,一般是冰红茶兑二锅头。廉价的红酒倒在醒酒瓶里,客人也看不出来。消费千元,成本也就十几元。一般男的碍于情面都会买单,碰到钱不够的,我也会帮他分担一部分,等他走后店里会把钱退给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两日内,陈某等人就用上述手段骗取周某等人24000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天价“鸡尾酒”背后藏着一出“美人计” 瑞安法院审结一起共谋“酒托”诈骗案件

通讯员陈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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