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00万元黄金首饰被盗 “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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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2年8个月,备受群众关注的“3·23”特大黄金盗窃案,经过公安机关锲而不舍、艰苦不懈的全力侦查,终于成功告破,三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日前,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打防侵财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洞头“3·23”特大黄金盗窃案侦破情况。
2020年3月23日上午,洞头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该区大门镇富民街某金店展柜内2800余克黄金首饰被盗,价值共约100万元。该案是洞头有史以来最大的黄金盗窃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作案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法老练,极有可能是熟悉地形且有盗窃前科的人员所为。
案件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第一时间成立联合专案组,尽管面临重重困难,但侦查攻坚步伐从不停止。通过持续排查,曾因盗窃黄金被判刑、有多次盗窃前科的大门人陈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公安机关在调查时发现该陈某某正在从事走私犯罪,立即组织警力将该陈某某抓获归案。
随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即抽调侦、审专家集中会诊,制定了审讯与侦查研判同步进行的侦查策略。专案组发现陈某某昔日的狱友翁某某,在“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发生时,在瓯海区经营着一家典当行,且与瑞安市某金店老板吴某某存在不明缘由的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60余万元,两人有重大销赃嫌疑。公安机关立即传唤上述两人,经审讯,翁某某、吴某某向专案组供述曾多次从陈某某处收购盗窃黄金的事实。随后,专案组以翁某某、吴某某的供述为突破口,对陈某某开展针对性审讯,全面突破其心理防线。2022年11月,陈某某向公安机关彻底交代了他们实施“3·23”特大黄金案盗窃和销赃的全部犯罪。目前,该案部分赃款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发布会还通报了今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侵财类犯罪工作成效。据悉,今年1至11月,我市传统“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4.12%和29%,发生的22起“两抢”案件全部侦破;传统侵财类和电信网络诈骗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比分别上升2.31%和32.67%。全市公安机关累计电话预警回访劝阻易受骗群众282.75万人次,成功劝阻电诈案件12143起,为群众直接避免损失3.2亿余元,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和损失金额数,同比分别下降29.93%和20.99%,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
原标题:“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告破
温州公安通报2022年度打防侵财犯罪战果
温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