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吴建胜建议建立预制菜公示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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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点外卖或堂食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疑惑:前脚刚点完餐,外卖很快就送到或者服务员很快就端菜上桌了,速度快得超出预期。为什么能这么快?商家很可能给你上了预制菜。

3分钟一盘鱼香肉丝,5分钟一碗鸡汤……伴随“宅经济”的兴起,制作便捷的预制菜成为消费者餐桌上的新选择。据统计,今年春节,温州53家预制菜龙头企业销售额平均增长30%。与此同时,预制菜的食品安全、市场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也浮出水面。

“目前,预制菜已被广泛应用于连锁快餐店、外卖、大酒店等消费场景,经营者为获取额外利润,用预制菜充当现烹菜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市人大代表、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胜针对此类问题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预制菜公示告知制度的建议。

“我之前去预制菜销售中心考察过,以椒盐虾为例,预制菜的一盘价格是23元左右,到了餐馆,被包装成新鲜虾,立马身价暴涨,一盘可以卖到150元~200元。”吴建胜表示,这种情况其实非常常见,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外卖、堂食中使用了预制菜却没有告知顾客,位居消费者投诉前列。

在他看来,预制菜具有提高出餐速度,减少后厨人手,降低生产成本等优势,商家使用预制菜无可厚非,但商家以预制菜充当现烹菜的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且不公开不透明的经营方式也制造出了预制菜“低它一等”的市场氛围,令消费者对预制菜的食品卫生安全充满劣质菜的印象,不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和预制菜市场渗透率的提高。

对此,他建议,实施预制菜使用告知制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要求实体经营者在店内公示所有成品预制菜的使用,网络平台经营者在显著位置标示,否则应视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同时,建议强化责任为执法部门提供更加精确依据。建议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联合温州烹饪协会发起正式通告,引导餐饮企业、网络平台依法公开、透明使用预制菜,合理、科学地公示预制菜菜品来源、规格等信息。经营者违反告知、公示制度的,消费者可以依法提出索赔,执法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原标题:制菜椒盐虾一盘价格23元餐馆当成新鲜虾卖到200元市人大代表吴建胜建议建立预制菜公示告知制度

记者许雅晶

关键词: 公示告知 消费者知情权 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