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讯:电动车行帮他人“破解”车辆限速装置,被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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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限速后,车行和车主双双收到罚单。5月8日,永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出该县首张超速电动车罚单,电动车经销商被罚2万元,车主被罚300元。

4月21日上午,永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塘中队在辖区道路上开展查处电动车违法查处行动。行动期间,一名外卖员骑着一辆国标电动车急速驶过,速度明显远超国标限定的25km/h。“我们当即拦停车辆,对驾驶人进行询问,他很快承认自己因为嫌出厂速度太慢,请经销商‘破解’了限速。”交警随后对涉事车辆予以查扣,交由温州汽车工程学会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这辆电动自行车原本速度为25km/h,改造后达到了34.8km/h。”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个人,则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终,交警对协助“破解”限速的新大洲电动车经销商处以罚款20000万元,对驾驶超速电动车的外卖员罚款300元。

通过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以此“破解”电动自行车限速的行为并不鲜见,但多数市民对其危害性缺乏足够认知。“国标自行车的刹车、电池等部件都是按照最高25km/h设计的,长期超负荷使用,可能会引发刹车失灵、电池损耗等后果。”交警介绍,除了车辆本身安全驾驶性能受影响外,超速行驶一旦引发事故,驾驶人更易受伤害,而且也将承担更大事故责任。

交警介绍,这是永嘉县首次开出这样的罚单,交警部门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对非法改造电动车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醒消费者和商家要严格依照法律要求销售和使用电动车,共同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原标题:电动车行帮他人“破解”车辆限速装置,被罚2万元

交警:改造车辆超负荷运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通讯员廖克理 记者谢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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