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门:一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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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打猎一不小心看走眼,误将他人当作猎物射伤。近日,文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引发的案件,以非法狩猎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兰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2年3月,被告人兰某某和黄某南、黄某乐、周某某(均另案处理)等四人,在文成县域内的山上先后三次使用气枪非法狩猎,共猎得五只野兔、三只麂。四人将上述动物分食,大快朵颐。

3月19日凌晨,兰某某等四人再次上山非法捕猎。兰某某在文成县百丈漈镇西段村山林水库边,误以为发现了野兔,使用气枪射击,将正在水边钓鱼的被害人黄某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兰某某等四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某过失致他人重伤,且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非法狩猎罪,应数罪并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不是只有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才会被法律予以保护。如果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非法禁猎工具、方法猎捕普通的野生动物,也会构成犯罪。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还有可能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希望大家牢记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原标题:一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打猎的“一枪”命中钓鱼的

记者:赵小娴通讯员张杰

关键词: 非法狩猎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 野生动物